java复用--组合,就继承,多态
怎样复用已有的类呢?
首选当然是组合。其中组合成员的初始化可以在三个地方进行:定义处,类构造函数中,使用之前。
当需要用到已有类接口时,则需要选择继承了。组合平淡无奇,继承则又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了:
子类构造函数显式调用父类有参构造函数,必须在其首行。
java中名称遮蔽规则与c++明显不同--更加易于理解:函数不论定义于类层次的哪一级,重载机制都可以良好的运作。
final的使用:(private函数自动具有final性质)
修饰成员变量:变量为常值,可以在定义处赋值(分为编译期,执行期),否则在每个构造函数中赋值,必须在使用之前赋值(blank final)。
修饰函数参数:参数在函数中不能改变值。
修饰函数:使之不能被覆盖,并告诉编译器可以进行内联和静态绑定。
修饰class:该class不能被继承。